新建铅锌矿山门槛抬高 工信部发文立规
2014年09月15日 8:44 4886次浏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类: 重点新闻
工信部12日发布了《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4)》(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铅锌矿山的标准大幅提高。业内人士认为,文件的发布有利于行业加快整合。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须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这一标准提高了一倍以上。此前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仅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从工艺技术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行业进行了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可以改善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与此同时,在国内消费增速趋缓的形势下,目前整个铅锌冶炼业已处于“成本刚性攀升—设备低运转率—供应相对过剩—价格低位震荡—效益被边际化”的恶性循环之中,企业经营困难,风险很大。业内人士认为,条件的发布将有利于行业加快整合。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