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打造一批千亿企业
2014年06月25日 9:29 7649次浏览 来源: 经济晚报 分类: 重点新闻
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千亿企业
截至目前,江西省仅有江西铜业集团一家千亿企业。《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强强联合、并购重组。
支持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铃集团和昌河企业等企业,加大改制重组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经过5年左右努力,江铜集团发展成为营业收入超3000亿元、力争进入世界矿业前5强的跨国集团;江铃集团和昌河汽车分别实现百万辆整车规模、千亿元营业收入目标;组建江西钢铁集团,形成2000万吨产能、营业收入过千亿元、有特色的钢铁企业。
同时,江西省还将优化配置发展一批公益性企业。支持省投资集团、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地方铁路投资集团等企业,整合全省交通、铁路、航空等国有资源,打造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经营性国有资产将集中统一监管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还将江西省国企重新分类,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将国企分为竞争、功能、公共服务三类管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除省投资集团为功能类企业之外,其余的都是竞争类企业。而像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这类由南昌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则是公共服务类企业。”省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西省将分类建立符合各类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选人用人机制等,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
此外,在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面,因涉及利益调整,长期以来江西省都处于全国落后的位置,因此这也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经反复沟通和协商,江西省最终形成了“积极有序、分类分步推进统一监管”的一致意见,这是江西省一大创新。
这种新的国资管理体制,形象地说就是“一三三”模型,即所有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都归于一个透明的屋顶下: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统一由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屋顶下面分地方金融行政经营性资产、一般性经营资产和文化性经营资产三大块,分别由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党委政府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一般性资产又分为现有国资委监管、暂时授权部门监管和2015年内脱钩改制移交的企业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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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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