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制经济中的“化学反应”

2014年06月02日 10:19 52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中国铝业组织基层管理者到民营企业进行对标学习、观摩,在之后的研讨会上,各种震撼与感悟,让记者想到一个词——“化学反应”。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生产力、搞好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战略部署。从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又一次创新和发展。
  走混合制经济的发展道路,进行自救,中铝公司把向民企对标作为起步。在混合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观念的“化学反应”是一个必要的过程。“化学反应”是本质的反应,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瞬间的质变,需要之前做很多的功课,观念的碰撞是“化学反应”的前提条件。
  就铝行业来说,从2005年开始,国有企业在经历了扩大规模、提高技术、达标达产的艰难历程之后,迎来了辉煌的发展期,铝市场呈现欣欣向荣的态势。这时候一批民营企业紧随其后开始建设并迅速成长,大有“后来者居上”之势。对此,国有企业已经从行业“老大”的浑然不觉中惊醒,开始掉头虚心向民企学习。
  而发展混合制经济,很显然并不是放弃公有制,恰恰是通过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相互融合,来激发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在当前形势下,多种体制、机制并存,每一种体制都并非一无是处,也不是完美无瑕。正如中铝山东分公司总经理王全家所说,向民企对标,并不是要照搬照抄某个企业的模式,而是要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对照自己加以改进。
  同为国企领导,十二冶总经理畅耀民觉得,央企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信誉优势、综合实力优势,恰恰是“金饭碗”。靠转变观念、艰苦探索、自强不息,通过结构调整,在同样的体制下,创新机制,以十二冶为代表的一批老国企,在最早遭遇了与市场脱轨的阵痛之后,上世纪90年代也最早走向市场,并在多年的市场历练中艰难跋涉,逐步成熟壮大。
  所以,充分发挥国企、央企的优势,是发展混合制经济的重要内容。
  通过混合制经济的“化学反应”,在一种体制下,可以产生多种机制,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记者在对十二冶实施项目模拟股份制运作的情况进行采访时,对基层普通员工的感受印象深刻。在本报2013年12月31日笔者采写的通讯《在市场驱动下高效运转》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十二冶)房建公司滨西项目部员工杨华珍(在项目模拟股份制过程中)缴纳了3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她说,对于实行模拟股份制自己感觉很激动,同时也比较担心,激动的是公司制定的目标如果实现,自己的收入就会增加;担心的是如果完不成目标任务,交的那部分抵押金就要全额扣除。“所以,现在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已经捆绑在一起,公司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工作起来很有劲头。”
  这同样是“化学反应”在基层员工中的折射,这是在国有经济这一原有的体制下,一种新的机制所催生的“化学反应”。
  混合制经济,不是简单的“拉郎配”,而是各种经济体制之间的观念碰撞、理念融合、兼容并蓄、优势互补,其中的“化学反应”,是一种必然的过程,也是不可忽视的过程。
  经济规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当年邓小平同志讲过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在记者理解,这里的“石头”就是规律。因为我们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很多规律都如水中的石头,是隐性的,需要我们勇于探索,敢于往前闯。这样才能把握规律,在充分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发展。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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