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转发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2014年05月27日 9:9 76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高校和科研设计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机制,促进矿业领域科技创新和转化,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357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第三批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评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启动我省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和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建设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从2013年起,启动我省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工作,建立省级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和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专家库。今后凡向国土资源部推荐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一律从省项目库中遴选,必须提前纳入省项目库跟踪管理;对拟推荐的技术、项目以及已实施的项目,须进行专家审查和绩效评价,相关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要求
  (一)推荐指标。
  各单位本次推荐指标不限,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土资源部上报3项,其余项目择优纳入省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管理。
  (二)推荐范围。
  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必须是围绕矿山采选,促进矿山“三率”提高的相关技术,以及围绕矿山“三废”(废渣、废水、废气)资源化利用与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对符合《指导意见》附件 “主要矿产勘查开采环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及要求”和“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方向”的相关技术优先选择推荐。已经入选国土资源部第一批、第二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的不在推荐范围。
  (三)推荐条件。
  推荐的技术必须先进适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并在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效果,能够反映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最新进展;推广前景好,预期可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三、专家库专家申报要求
  申报进入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的专家,必须是从事地质、采矿、选矿、矿业经济、矿业法律政策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从事项目评价、审查工作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公道正派,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从事项目审查评价(考察现场)的身心条件,年龄不限,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四、申报时限与材料要求
  参加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遴选推荐的项目,须在6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申请报告、图片视频等有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申报入选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的个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信息表》,并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个人免冠登记照,于5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写明“专家信息”字样。省国土资源厅收到信息表及证明材料后对专家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颁发聘书。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27—86656115;
  联系邮箱:ziyuanchu817@163.com


  附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357号)
  下载地址:http://img.hblr.gov.cn/CMShblr/201405/201405210749009.pdf
  2.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信息表
  下载地址:http://img.hblr.gov.cn/CMShblr/201405/201405210750032.doc
  部文件及附件下载地址:
  http://img.hblr.gov.cn/CMShblr/201405/201405210756026.doc
  http://img.hblr.gov.cn/CMShblr/201405/201405210756044.doc
  http://img.hblr.gov.cn/CMShblr/201405/201405210757025.doc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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