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

2014年05月22日 15:26 670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日前,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十三五”能源规划咨询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规划编制思路、时间表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组建能源规划咨询工作组。中国工程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网能源研究院、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是规划咨询组成员单位。
  国家能源局重组后,注重在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和实施方面的职能。与以往五年规划不同,“十三五”能源规划采取“开门做规划”方式,强调统筹发展,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与指标。
  能源规划的价值在于其对投资决策有一定指导性,能源项目一旦列入规划相当于提前拿到“准生证”。为加快项目审批,此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乏地方政府、能源企业“公关”身影。
  据接近规划编制的专家介绍,规划部门已明确能源“十三五”规划不是为了批项目,而是为了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优化稀缺资源配置、统筹能源发展,突出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指导作用。
  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俞燕山在上述会议上提出,能源“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是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战略体系。
  俞燕山提出,能源规划要实现“九大统筹”,包括供需统筹、国内与国外统筹、西部与东部统筹,时间上的统筹,不同能源品种间的统筹,上、下游生产环节的统筹,开发时序的统筹,能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间的统筹,中央与地方的统筹。
  具体而言,我国资源生产和消费呈逆向分布,西部资源丰富,东部有市场需求,需要统筹能源输出地与能源接收地间的供需关系,做好东西部产业布局;国内国外统筹则是指在资源供应上加强国际合作,在开放格局中维护能源安全。
  时间上的统筹基于能源项目建设周期各不相同,一些项目建设周期长则十余年,短则一两年,需要协调未来能源需求和项目建设进程;煤、电、油气、新能源不同能源品种之间是替代关系,有此消彼长的特性,需要统筹不同能源品种发展规模。
  能源生产链统筹则是解决煤炭与电力用户、电源和电网之间、油气生产与管输之间的脱节问题;开发时序的统筹强调优先开发经济效益好、市场需求大的能源项目,开发难度大的、经济差的项目则由规划来安排。
  能源发展兼顾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统筹能源需求、资源条件、水资源、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统筹则要协调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与地方发展诉求之间的矛盾。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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