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人物褚时健

2014年05月21日 9:41 31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褚时健富庙时代的“穷方丈”:私分利润遭遇灭顶之灾
  从“烟王”,到阶下囚,再到“橙王”,传奇人物褚时健的人生起伏不断。当他亲手栽种的“褚橙”再度红遍大江南北时,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却一再浮出水面。他曾经于1997年因贪污罪被捕入狱,并牵连女儿褚映红自杀。
  然而,在今天回首他当年的罪与罚,用他的辩护律师马军的话说:“当时企业家激励机制与监督体制的不健全葬送了他的政治和职业生命,他的错误有不可回避的历史和制度原因。”
  启动企业“包干制”改革
  1928年腊月,褚时健出生在云南玉溪市华宁县一个农民家庭。家中兄弟姐妹共有6人,3位为革命捐躯。而在少年时代,褚时健也曾义无反顾地参加边区纵队和玉溪地区的革命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曾经担任过玉溪地区“反右”领导小组组长的他,在31岁时却因同情“右派”而被打成“右派”。他被下放到偏远山区劳动改造多年,他的老伴被单位劝退,只好靠给人织毛衣为生。
  直到1979年,褚时健才被摘掉“右派”的帽子,前往即将倒闭的玉溪卷烟厂“救火”。当时,玉溪卷烟厂固定资产不到1000万元,生产设备全部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水平,在云南省数家小烟厂中毫不起眼。这一年,褚时健51岁。令世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从此开始了作为烟草大王的传奇。
  在褚时健的带领下,玉溪卷烟厂由一个不知名的小企业,一跃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国际着名烟草企业集团。这样的成绩,显然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他掌握了“一个国有垄断型的、并且实行专营的特殊行业”那么容易就能够获得的。因为当时仅中国国内的烟草企业就数不胜数。而当他接任时,玉溪卷烟厂的局面并不理想。工作效率低下,人心涣散,烟也卖不出去。
  多年后再度回忆,褚时健依旧记得工厂的状况:原料从来没有认真分等级,设备破破烂烂,一包烟有装18只的、也有装17只的。有时一箱烟能少两条,原料煤灰都能装进去,有时一天的退货量比销售量还多。
  上任后的褚时健开始梳理生产流程,改革分配制度,明晰岗位责任。一直以来,玉溪卷烟厂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工资制,1981年,烟厂工人的平均月工资为33.34元,奖金11元。工人做多做少一个样,工作热情不高。而在那时,中国所有工厂的工人“吃”的都是这样的“大锅饭”。
  褚时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1981年国家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到农户时,1982年,褚时健在企业中实行了“包干制”,在烟厂实施“单箱卷烟工资奖金含量包干”。即工资、奖金与产量挂钩的分配法,这打破了以往车间之间、个人之间在分配方面的平均主义。
  将个人的产出数量、质量与个人收益直接对接起来,也就是现在的“件工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当时这个创举却是历史性的。1989年,他又开始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税利挂钩”的全新方式,把工效挂钩指标进一步分解。也正是这一举措,使得玉溪卷烟厂在短短的几年中快速成长为行业领头羊。
  成为中国烟王
  改变了制度后,褚时健的下一个问题是原料的质量。玉溪卷烟厂直接从烟农手上进货。为此,在1986年,玉溪卷烟厂建立了“三合一”制度,即烟厂和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合而为一。
  用后来的眼光看,这种打通了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举动自然对玉溪卷烟厂极为有利,不仅能有效地把控原材料,还能有效地控制终端销售渠道。然而多年以后,这种“三合一”制度的弊端也显露出来:权力过度地集中在了作为厂长的褚时健手中,这也为后来他遭遇非议埋下了伏笔。
  原料来源和劳动体制初步完善之后,褚时健开始着力改进烟草设备。上世纪80年代末,按照计划经济体制,各家香烟生产企业不能自己申请购买国外设备,必须报请国家烟草总局分配购买指标,才能调拨外汇购买。当时进口一台英国黑斯林集团卷烟设备需要7000万元左右。这个指标首先给了贵州,贵州以价格过高放弃。随后给了云南昆明卷烟厂,昆明卷烟厂很犹豫。
  正当昆明卷烟厂犹豫时,褚时健已在赶往昆明的路上。他出发前,几个副厂长觉得风险大,因为如果购买,玉溪卷烟厂全部资产都得抵押出去。但褚时健一点也听不进去这些意见,他到昆明说服了省经委和省计委,购进了这套设备。于是上世纪80年代末,全中国拥有这种设备的工厂,只有玉溪卷烟厂。
  好的机制、好的原料,加上好的设备,玉溪卷烟厂可谓如虎添翼,迅速地发展起来。
  褚时健执掌玉溪卷烟厂(1995年,玉溪卷烟厂改制为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8年间,红塔集团的固定资产从几千万元增至70多亿元,年创利税近200亿元,累计创造利税近千亿元,加上被评估为三百多亿元的“红塔山”品牌,他为国家贡献的利税至少有1300亿元。然而,由于体制原因,他对企业的巨大贡献并没有在个人所得上得到体现,18年来他的总收入不过百万元。
  红塔集团还带动了上下游产业的繁荣。红塔的“第一车间”在农田,与烟农达成了互利联盟,每年从税利中抽出20亿至30亿元资金返还烟农,有人还估算,当时一家人只要种烟,就可以供一个大学生。红塔的成功让褚时健声名鹊起,成为中国烟草界符号性人物,他被誉为“中国民族工业的一面旗帜”,成为中国烟王。
  私分利润遭遇灭顶之灾
  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往往遭遇是非挫折。在褚时建即将退休安度晚年之际却晚节不保。1996年12月28日,他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检察机关监视居住,1997年7月10日被捕。1998年8月6日,检察机关以褚时健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的贪污行为,是指发生在1994年的“私分利润事件”。当时,玉溪卷烟厂在经营中,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收取卷烟销售环节的浮动价款,获利高达15亿元。而按照固定价款,工厂原本只能获利7亿多元。
  多出的7亿多元怎么办?褚时健作出了一个让他自己遗憾终生的决定。他决定给自己发一百七十多万美元的“奖励”,并给乔发科等副手分别发放60万美元至30万美元不等的利润。这笔总金额300多万美元的“利润奖励”没有直接入账,而是通过玉溪卷烟厂的香港分公司华玉公司存放,再于1995年6月由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进行私分。
  褚时健敢于这样分配利润,是因为他在经营中早就习惯了和乔发科(第一副厂长)、罗以军(总会计师)等几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决策”。这种在他主导下的“集体决策”方式曾经是玉溪卷烟厂的成功秘诀。
  在经营中,玉溪卷烟厂和当时许多企业一样,都是靠着领导人的敢想、敢说、敢干、敢承担责任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模式,抓住商机获得了成功。而这一次玉溪卷烟厂获得的巨额利润,也是建立在褚时健个人的敏锐和大胆的基础上。
  当时,红塔香烟在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厂长褚时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收取卷烟销售环节的浮动价款。这一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也涉嫌违反国家价格规定、未经会议研究的“个人说了算”的结果,使玉溪卷烟厂获得高利。
  但对这些利润的私分给褚时健带来的不只是牢狱之灾。1995年褚时健被立案调查,他的女儿褚映红和妻子马静芬也被河南省洛阳警方控制。1995年12月,他的女儿在被扣押期间自杀。
  在不该拿时拿了该拿的钱?
  1997年,褚时健被逮捕,并于1999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女儿自杀身亡,而自己又将终生身陷囹圄,这对于当时已经七十多岁的褚时健来说,不可谓不是一生中摔得最痛、跌得最惨的一跤。
  对于褚时健的获罪与处罚,他的辩护律师马军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他的错误有不可回避的历史和制度原因。”马军后来据此提出了“富庙穷方丈”的辩护观点。他认为褚时健是在不该拿钱的时候拿了他应该拿的钱。
  马军很感慨:“他进去后,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也调整了。”褚时健落马后,其继任者年薪加上奖金合法收入已经超过百万——褚时健一辈子的工资也没有那么多。用马军的话说:“当时企业家激励机制与监督体制的不健全葬送了褚时健的职业生命。”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褚时健并没有垮掉,他先是获得减刑,改为有期徒刑17年。2002年,因为严重的糖尿病获批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居住养病。不过,活动只能限制在玉溪一带。按照设想,他在老家能颐养天年,这就是他最好的结局了。
  但74岁的褚时健凑了一千多万元,承包了当地哀牢山上2400亩果园,开始了他创业的第二春。如今褚时健种的橙子被称为“褚橙”,有了广泛的市场,褚时健再次创业成功,他的“逆袭”之路还在继续。
  不过,值得思考的,远不只是“褚橙”的风靡和褚时健的东山再起。第一代企业家经历的那个“富庙穷方丈”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然而真正导致褚时健栽跟头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而造就的“一言堂”局面,至今仍然存在。或许,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全面建立,才能真正鼓励和保护企业家的热情和智慧,避免他们重蹈前辈的老路。

责任编辑:四笔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