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性矿业法规改革影响矿业经济发展
2014年04月30日 9:45 6859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重点新闻
回顾过去两年非洲撒哈拉以南国家,即讲法语的国家,它们为了吸引国外投资,正在把本国的矿业法向国际通行的标准靠拢,同时也把发展本国矿业作为脱离贫困的重要途径,使矿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这些国家修改法规的方向是增加国家的参与和地方性的采购,支持当地社区,调整税收体系,包括减少税收稳定性以及避免土地的冻结。具体的实例为:
喀麦隆和马里分别在2011和2012年完成了矿业法的修改。此外象牙海岸、加蓬、布基纳法索也分别在1995年、2000年、2003年完成了各自的矿业法修改;刚果共和国公布了其对2002年矿业法的修改。这些国家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矿业项目的参与。
马里2012年的法规设定国家有权保留10% 的附带权益,并且国家有权选择持有另一个10%的现金参与,或是要求该公司5%的股份由地方所持有。
圭亚那的新法规是国家有权持有15%的附带权益,以及最高相当于35%矿权的现金参与选择权,而且国家在出售其现金参与权时不必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权。
象牙海岸同样规定国家可持有10%的附带权益, 政府有权选择以市场价格获取的额外份额,但不超过15%(以获取日的市场价格为准)。
刚果共和国提出把国家的参与权益从5%增加为15%,但每一次勘查证更新时可以增加5%。
加蓬新起草的议案是,国家参与的权益为10%, 并有权选择获得另外的现金权益,现金权益可达25%。
当前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正在成为矿业法变革的核心。例如在圭亚那, 新矿业法规定必须对地方发展基金出资,铝土矿和铁矿石勘查证的出资为其营业额0.5%,其它矿产品勘查证的出资为营业额1%;布基纳法索规定矿业生产对地方发展基金的出资为税前营业额的1%;象牙海岸规定矿业对地方发展规划的出资为营业额的0.7%。
税收方面最显著的改变是增加了资本获取税, 该税种要求矿业公司一切股份、权益的交易、转让,甚至间接的转让都必须纳税。其次是减少了税收的稳定性,如圭亚那的税率最高可稳定15年,但生产和出口税除外。所谓稳定也仅仅指税率稳定,不包括纳税基础的稳定,更甚者,刚果共和国的税率稳定性从原先的10年保证期减少为3年。
为了避免土地被冻结,各国近期也出台法规来应对,很多国家限制矿权证的数量、面积和勘查矿种,如圭亚那矿业法规定铝土矿和铁矿石的最大勘查面积为1050平方千米,其它矿产的最大勘查面积为500平方千米。刚果共和国则规定把勘查年限从15年减少为10年,每个矿业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在内,持有的勘查证原先限量50个,现在减少为10个。象牙海岸规定的最大的勘查面积从1000平方千米减少为400平方千米。
全球性矿业法规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改革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来自矿业生产的收入能否被持股各方公平地分配,矿业能否助力地方经济的增长,以及当地矿业环境能否满足外国投资者的关切;另一方面, 那些热衷于政策改革的国家也需要避免产生法规上的不确定性和造成不利于国际投资的条件,而各国的矿业投资者也必须充分了解这些法规,以避免或减轻矿业生产中所产生的各类风险。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