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地勘队伍改革进入“深水区”
2014年04月01日 16:26 481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重点新闻
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笔者以为,深化国有地勘队伍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在改革中,必须按《决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有利于地质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有利于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的原则,理清改革的形势和路径,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一)强化地勘队伍改革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顶层设计,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国家层面,以法制的形式,从宏观上制定深化地勘队伍改革的总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等政策性指导意见。比如,在管理体制上,“中央军”地勘队伍,可否考虑整体下放到省(区、市)一级,实行属地化管理。对至今仍归属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地勘单位,能否尽早回归到“地方军”队伍中来,实现政事、政企分离。通过必要的资源整合,建立起清晰的国家级和省一级两支地勘队伍管理体制。二是省级层面,在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性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要从微观的角度来考虑本省的矿产资源状况、地勘队伍规模、经济基础、所处环境、发展现状、改革方式等因素,制定出深化地勘队伍改革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如“中央军”地勘队伍整体下放到省里以后,首要的任务就是整合队伍,将中央军分布在各省(区、市)的地勘单位统一纳入到省级地勘队伍管理部门,以局为单元进行重组和职能定位,以理顺“中央军”和“地方军”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优化省级地勘队伍的整体力量。
(二)实行省级地勘队伍分类改革,创造条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行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要从矿产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就全国而言,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省份,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也有矿产资源较为贫乏的资源小省。再者,随着地质工作外延的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已拓展到海洋地质、页岩气、可燃冰、浅层地温能等新型资源的勘查开发以及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等方面,大地质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针对客观的矿产资源分布和新的服务领域的延伸,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必须注重实际,因地制宜,绝对不能将地勘单位全部“一刀切”转为企业化。因为,无论资源大省还是资源小省,都需要一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服务社会的地勘队伍。对此,地勘队伍分类改革可考虑3种模式:一是建立运作高效、人员精干的纯公益性一类地勘单位,承担先行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找矿任务;二是建立公益性二类服务社会的地勘单位,承担商业性地质工作和延伸领域的任务,对此类型的地勘单位的体制,可以独资,也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制;三是对今后发展方向定为企业的施工业,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改制,逐步脱离事业体制,转为企业化。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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