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要矿种“三率”调查首战告捷
2014年04月01日 10:39 4715次浏览 来源: 国土部 分类: 重点新闻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编写和成果验收工作的函》的要求,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审查会。
据悉,本次会议邀请了地质、采矿、计算机数据库9名专家参加。与会专家、代表听取了对“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山东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章节内容齐全,附图、附表规范,同意通过对《山东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的初审验收。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山东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要求,结合该省实际,印制下发了《山东省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煤炭、铁、铜、铅锌、耐火粘土、钼、稀土、金、盐矿、石墨、菱镁矿、石膏、滑石、金刚石、萤石、饰面用花岗岩、卤水等现已开发的17个矿种开展了“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其中盐矿、菱镁矿、石膏、滑石、金刚石、饰面用花岗岩、卤水为自添加矿种。
调查采取采矿权人填报、查阅矿山相关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对填报的数据与原始资料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证。据统计,全省共调查矿山937家,实地核查464家,并对937家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进行了调查与评价。
通过调查,基本查清了山东省重点矿种资源的“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现状,查清了低品位矿产、共伴生矿产、难选冶矿产资源现状和尾矿等综合开发利用状况,为构建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了坚实的基础数据。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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