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地勘单位改革的思考(二)
2014年03月25日 9:27 502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五、外部环境对地质工作重视程度不一。除依赖矿产资源作为地方经济重要支撑的资源大省外,大多地方政府对地质工作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认识不足,对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缺乏有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其主要表现为:对地勘单位相应的优惠政策还未能真正到位,至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矿业资本市场、矿业权市场和矿产勘查劳务市场。受地方短期经济利益驱动,片面强调保护生态文明,申报探矿权受地方政策制约,导致申请探矿权难,申请到探矿权开展地质工作更难,导致其开展经营活动的社会环境颇为艰难。
原因分析
国有地勘单位在深化改革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既有客观原因——在发展中自然会遇到不可避免的深层矛盾和问题,也有主观原因——不按科学发展和地质工作客观规律办事的人为因素。
从客观方面分析:一是国有地勘队伍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新中国成立后,当时国家急需特种矿产资源,需要组建一支专门的“中央军”。但是,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央企所属的地勘单位已失去“专业”的属性,现基本和“地方军”类同。二是目前国有地勘单位全部是“事业”属性,但实际运作按企业化管理和经营,体制和机制没有理顺。三是地勘队伍发展后劲不足,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执行的是高度军事化、计划性的集中管理,地勘单位只负责找矿,按项目和人头足额划拨地勘费,结余的经费统统上缴,没有积累和家底库存。在市场经济时期,地勘单位靠的是财政给予人头费差额拨款,其余的全靠拓展市场领域的收入,物质基础弱、家底薄。四是地勘延伸产业是地勘单位走向市场求生存而派生的新型产业,但延伸业特别是施工业与地勘单位的属性完全不同。
从主观方面分析: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还没有从保障矿产资源战略性的高度来谋划地勘队伍的定位。尽管1999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省一级政府有关加强地质工作、矿业权申报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规定,给地勘单位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还没有从全国地勘队伍的发展现状进行顶层设计,地质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和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二是对地质找矿主力军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地质找矿的主力是野战军和特种军。但实践证明,无论是资源大省还是资源小省,从事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项目和全国重点整装勘查区项目大都是地方军和中央军承担。如将“地方军”和“中央军”全部转为企业,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三是政事、政企分离还不彻底。部分地方军地勘单位还隶属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四是对地勘队伍融入社会化管理缺少国家政策导向和财力支撑,导致国有地勘队伍的养老、医保等关系职工利益的大事还没有全部纳入社会统筹,遗留问题多,包袱沉重。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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