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 11家企业已投保
2014年03月11日 10:12 427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分类: 重点新闻
“谁污染谁付费”虽然已是民众的共识,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环境污染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赔偿追索成为难题。去年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将原有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升格为试点强制险种,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必须购买该险种,并率先在惠州等12个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内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近日,记者获悉,惠州已有11家企业参与投保。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肇事者往往只承担少量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如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损失并不计入污染损失赔偿,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就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责任。”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依法应承担的环境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根据省环保部门和保监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惠州、广州、深圳、汕头、韶关、佛山、中山、东莞、清远、江门、肇庆、云浮等12个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内涉重金属企业和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矿山采选、石油化工、电镀、印染、鞣革、化学制浆造纸及味精、酒精生产企业中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等五类行业企业都是明确列入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范围,同时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积极投保。由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理赔金额巨大,因此,试点期间,由省保险协会牵头,共13家保险企业成立“共保体”共同承保。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惠州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已将铅蓄电池及危废处理处置企业列为首批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单位,且专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已有11家企业投保。下一步,计划逐步在危化品、涉重金属、石油化工、电镀印染等“高危”行业企业铺开,力争在“十二五”末取得积极成效。
责任编辑:金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