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4年03月07日 14:17 250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1.前言
  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积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转等特点,危害大、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2009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先后就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生产过程中积累造成了一定的重金属污染,存在重金属污染环境安全隐患。为了有序推动全市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解决,防范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保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编制本规划。
  2.全市重金属污染现状
  汉中市域跨秦岭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大地质构造单元,其间夹有松潘甘孜褶皱系的一部分,地质构造复杂,成矿条件优越,是省内主要矿产资源富集区之一。截止2006年底,辖区内已发现矿产四大类十二小类92种,矿产开采近千处。汉中市的优势矿产,主要有金、铁、锰、铜、镍、钒、铅、锌等金属矿和玻璃硅质岩、石灰岩、白云岩、蛇纹岩、石膏、纤维水镁石、饰面用花岗岩、蛇纹岩及大理岩等非金属矿。矿产集中分布在勉县—略阳—宁强一带,面积约2900余平方公里,储量较大,易于开采,属于国土资源部划定的陕甘川渝有色贵金属矿产资源集中区的一部分。近年来,全市有色冶金、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优势工业增势强劲,27个工业行业产值保持增长,其中金属矿制品业、非金属矿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增幅达到20%以上。这些行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渣中含有的重金属不断累积到周边的环境,造成部分区域土壤中重金属积累和超标现象,威胁到区域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2.1.重金属污染源产排污情况
  根据汉中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全市工业涉重金属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量见下表:
  表2—1 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kg/年)

市工业涉重金属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量见下表:

21 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kg/年)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水产生量

(万吨/)

总铬

废水排放量

(万吨/)

总铬

1975

9.53

2338

2626

3134

18769

1137.5

1.12

30.2

358.0

180.4

5339.0

 

22 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kg/年)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气产生量

(万标M3/)

废气排放量

(万标M3/)

355200

366469

2164775

67122

355200

5286

46674

1870

 

23 含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量

处置情况

含汞、镉、铬、铅、砷的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量

处置量

贮存量

 

33060

4863

37.3

2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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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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