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创新高
2014年02月26日 16:2 4712次浏览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分类: 重点新闻
2013年,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92亿元。其中,入中央财政0.767亿元,入自治区财政0.288亿元,入市本级财政0.288亿元,入地方财政0.575亿元。
自2010年以来,该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已连续4年突破亿元大关,呈逐年增长态势, 平均增长率达22%。2013年,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增长放缓,矿产品价格特别是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的形势下,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强化征收考核,保障工作全面落实。
把资源补偿费与矿山年度储量动态监测、矿山企业年检等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水平。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与矿业权综合检查工作,严格检查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回采率系数挂钩情况,化被动为主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与征收力度,切实做到了应征尽征,应收尽收。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