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四大环保指标进度滞后
2014年02月19日 9:6 7246次浏览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分类: 重点新闻
警惕:地方极端行为
四项环保指标进展不力,这为未来的地方政府极端行为埋下了伏笔。
从“十一五”的完成进度就有迹可循。时至“十一五”末的2010年5月,政府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中国将从14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
让各级政府震惊的是,该《通知》指出,“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010年6月,政府宣布以万元GDP电耗取代之前的万元GDP综合能耗,成为节能考核的新标准。这被视为中央应对地方“万元GDP综合能耗和电耗降幅相差甚远”的有力措施。
这种新的统计方法使得地方政府无法作假,统计局从耗电量上就能进行统计核算,但同时,考核电耗的方法也给了地方政府绝好的“节能”手段,即拉闸限电,乃至停电。
工信部一位司长便警告,“年底地方政府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将会采取限电行为,尤其针对纺织行业这种轻工业。”
随后,河北开始出现钢厂因拉闸限电集体停产的局面,然而,这还在可控范围内。不久之后,拉闸限电之风殃及了民用电。河北、安徽和山西居民用电也受到限制,甚至出现停电一个月的极端状况。
“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为2011~2015年,2014年成为了完成指标的关键一年,“十二五”初期的状况与目前的状况则截然不同。在“十二五”初期,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对中国东部和中部进行了调研。
“‘两高一低’的建设再次抬头,节能减排完成既定的目标很困难。”该委员会成员向记者透露,“但是,我们可以透露的是,中西部当时又上了很多重化工业项目,以拉动地方经济。”
此外,“还有一些资源类的开采项目也未能做出循环利用的规划,便急忙上项目。”与此同时,调研小组还前往东部沿海地区,“沿海的情况也非常糟糕。”
上述人士透露:“为了获得项目审批,一些地方政府以发展海洋经济为由,在海边、滩涂地带设立高耗能项目,对海洋的污染危险非常大。”
然而到了“十二五”末,情况发生了逆转。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透露,“河北是钢铁大省,2018年以前,主动要压减7000万吨左右钢材。上上下下已经高度统一了。”
“从去年年底摸底的情况看,各地基本上都停止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对违规在建的项目也进行清理,叫停了违规在建的项目,未开工的项目也不再开工。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化解本地区产能过剩矛盾相关的配套政策,有的跟辖区内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认真分解淘汰压缩任务与责任。”陈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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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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