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

2014年02月18日 10:11 875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记者:如何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吴新雄:2014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度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现有产能能效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先进能效标准,促进优胜劣汰。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在西部地区根据水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条件下,合理增强能源开发力度,加大跨区调出能力;控制中部地区能源开发强度,大力优化东部地区能源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第二,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比重。研究制定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发布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进口优质煤炭,限制高灰、高硫劣质煤炭进口。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出台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推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和先进产能布局,确保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2017年底前实现全国供应。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结合各省区市天然气需求情况,制订中长期供应计划。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推进输气管道、储气设施和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和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加快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的煤矿,继续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2014年,全国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3000万吨,煤矿企业数量减少到5500家以内。2015年前,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第三,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积极开发水电,加快金沙江、澜沧江、大渡河、雅砻江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逐步降低发电成本。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域优先使用地热能供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护。
  第四,要加快石油天然气发展,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常规非常规并举、陆上海上并重的方针,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升油气自给能力。2014年,国内原油产量计划达到2.1亿吨,天然气(不含煤制气)产量达到1310亿立方米。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做好深层、近海和深水油气田勘探,以松辽、渤海湾、鄂尔多斯、西北、四川和海上六大油气生产基地为重点,切实提高油气资源探明率和采收率,努力实现增储上产。突破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总结推广中石化涪陵国家级示范区经验,加快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力争在川渝地区加快勘探开发步伐,在湘鄂、云贵和苏皖等地区取得新突破。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示范,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分质利用。
  第五,要优化布局,推进煤炭煤电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设。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能源发展空间布局,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2014年,煤炭基地产量将达到34.6亿吨,占全国的91.1%;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将达到7000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比重8%。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稳步推进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和核准工作;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推广充填开采技术;加快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提高瓦斯利用水平;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和综合利用。在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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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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