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业有兼并重组决策权

2013年12月25日 11:29 45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国新办23日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闻发布会。谈及乳企、稀土、钢铁等行业的兼并重组时,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一定要防止过去出现的“拉郎配”,企业兼并重组的决策权、自主权在企业,而不是在政府。
  在稀土、婴幼儿奶粉等行业,企业数量很多、规模很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足,市场供求关系出现矛盾。鼓励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一定要防止出现“拉郎配”,即违反企业的意愿,强行把企业组织到一起。政府应该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一个相对好的环境和条件。比如,现在由于竞争区划的限制,很多跨区域兼并重组十分困难,涉及到两地之间的GDP怎么算,两地之间的税收怎么分等类似问题,政府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举例指出,在处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政府需要完善财税金融的政策支持。比如说很多企业通过评估以后,资产出现很大升值,升值了以后需要交一笔很高的所得税,过去我们采取了个案特殊处理的办法,今后可能要推动把个案处理变成一个普遍政策,也就是企业兼并重组评估以后,升值的这部分可以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过去金融财政方面的支持比较严格,比如金融的贷款,期限比较短,很难有适应企业重组的、期限相对比较长的贷款。
  不管是稀土也好,其他行业也好,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为企业的兼并重组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公平公正的环境。当然真正的企业兼并重组决策权、自主权还是在企业,不是在政府。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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