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集中查改违法用地用矿
2013年12月10日 8:56 4650次浏览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全面排查、查处整改2013年度全区新增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确保2013年度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广西厅指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对农民违法占地建房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符合规划和一户一宅的,依法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到位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依法予以拆除并复耕复绿。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的,要尽快立案查处;无法确定违法主体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并对破坏的土地、植被进行恢复处理。
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偏高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努力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对查处整改不力的地区,通过实地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查处整改于12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广西厅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不隐瞒、不谎报、不掩盖,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签字确认,对上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承担领导责任。存在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行为的,一经发现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