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取暖费的通知
2013年11月27日 15:20 2276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活动通知
各位老同志:
为更好地做好今冬取暖费报销工作,现将下一步取暖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年报销取暖费的时间为10、11及12月份;
二、报销取暖费须提交正规发票及取暖费明细表。其中,发票中付款单位一栏必须有本人姓名;
三、每月10号前上交的,将于本月20号左右将款项打入本人账户,晚于10号上交的,将于下月集中办理。
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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