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卫生部要求各地强化核事故应急能力
2009年10月21日 9:3 3651次浏览 来源: 财经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刘京京
中国快速发展的核电事业,对卫生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9年10月20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该部还对《卫生部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以完善核和辐射事故中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
要求建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建有核电厂、核设施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指定一个处(科)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则应指定一个处(科)室,负责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管理工作。
《通知》还要求,一旦发生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医学救援、饮用水和食品的辐射监测,并根据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主动参与核事故调查和健康效应评价,组织对受过量照射人员的医学跟踪随访。
一位不愿具名的卫生部官员告诉记者,由于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了核电快速发展时期,因此卫生部希望完善应急体系,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
《通知》中亦指出,军民结合的核燃料工业加快建设,放射线技术在工、农业生产和医疗、科研等领域广泛应用,同时世界范围内恐怖主义威胁现实存在。因此,一旦发生核或辐射突发事件,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置,“会影响到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9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核电已建成运行11个反应堆,总装机容量910万千瓦;核准在建核电机组24台,总装机容量2540万千瓦,居世界核电在建规模之首。湖南、湖北、江西等内陆省份也在规划建设核电项目。
按照当前规划,到2020年中国将有4000万千瓦以上的核电机组在运行。不过,亦有消息称,这一规划可能会被调整到7000万千瓦。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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