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污与限产并进 有色行业重视环保成趋势

2013年07月11日 10:26 43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在近期公布的华北四省地下水污染企业名单中,有色金属企业赫然占到三分之一的比重,2009~2012年我国重大有色金属污染事件发生了近40起,占污染事件总量近半。近年来国家也屡出政策,拿起“环保牌”来治理污染问题。


  污染频发 监管难辞其咎
  伴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有色金属行业污染事件也有增多,成为全国环保的痛点,使有色金属企业被舆论推上了风口浪尖。环保部近日发布了《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环境事件就有33起,其中30起为水污染,2起血铅,1起大气污染。据悉,全球平均年排放重金属数量以千万吨计,其中铜350万吨、铅500万吨、镍100万吨等。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有色金属产业从开矿、冶炼到成品轧延都会涉及到重金属排放,生产期间难以避免废水、废渣、废气的释出,这使得其在所有污染事件的比例中高居第一。而一旦被人体吸收,如果浓度过量,将造成严重损伤,更不提其对于土壤、水源等造成的污染。
  由于我国缺少能够在整个行业内推行并严格执行、奖惩并重的政策法规体系,导致整个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出效益”、“环保科技不出效益”、“先进产能吃不饱”等不正常状态。
  在先进产能吃不饱的情况下,各地普遍存在的游离在政策法规体系外的小企业、作坊却凭借其成本低廉,仍能保持现状、维持落后产能,这部分产能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环境污染、成本低廉等方面,比起规模化、规范化、节能环保的企业来,更有市场竞争优势。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是为了自身发展,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罔顾环保,进而铤而走险,进行违规排污、超标排污,但同时,地方政府却也是为一己之私而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装聋作哑的方式,助长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政策收紧表决心
  近年来,我国已经越来越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有色金属业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环保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减少15%,并将“地毯式”搜查违规企业。其中,仅用于受污土壤恢复专项资金就达300亿元。同年,工信部正式印发《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作为“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要求通过源头预防、限排限产、产能升级、加强监测等一系列措施加大防污力度。
  2012年,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即在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明确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将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将以最严厉措施整治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主的重金属排放企业。
  2013年,环保部陆续发布砷、汞等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并公布第一季度全国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业内人士分析,近几年民众环保意识增强,一味追求GDP的观念也已经改变。国家正越来越收紧环保力度,也实实在在地下了大力气去整治不合规企业。有色金属上下游企业这些年的日子都不好过,很多在节能减排的浪潮下被淘汰,尤其像铅锌这样的“排污大户”,更是难逃一劫。

  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在四川、云南等有色金属企业聚集之地,环保的锣鼓一阵紧似一阵。
  铅锌小矿山、小加工厂都接受了环保检查,不达标的都得出局。而大型企业,如驰宏锌锗、四川宏达也都在减产。国家已经下了决心要治理重金属污染,并倾向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把产能集中在大型企业上,并对过剩的产能进行控制。一般来说,小型有色金属企业由于成本所限、设备缺失,更容易忽略对环保的社会责任,导致超标排污。
  此外,全国有色金属产能过剩已是共识,国家关停无资质和环评不达标小企业,控制部分大企业产能,着实是在整治重金属污染的同时,又调整了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格局,可谓一举两得。
  江西铜业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该公司有自己排污应用的水库。利用相应的技术将水中的一部分铜提炼出来,变废为宝。从采矿方面来讲,江西铜业采矿之后的残渣都是收集起来存放在尾矿库中,一部分进行处理后用来做建材,另一部分,公司正在积极的做科技攻关,争取从尾矿残渣中提取有用的金属元素,这样不只能够废污利用,还能减少环境污染。
  据包钢稀土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包钢稀土对于污染的治理,是将残渣、废土以及废水等交给包钢集团集中处理。这样做既能够节约资源,又能够将污染废物集中处理。
  据悉,目前国家已经开始着手限制重金属污染排放项目。其中包括,严格准入条件、优化产业布局、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到“十二五”末,仅保留少数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原生汞冶炼企业,取缔其他原生汞冶炼企业。汞触媒回收企业应配套有汞蒸汽回收装置,严格控制其它地区新建的汞触媒回收企业。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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