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2013年07月09日 8:55 69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三、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
  5月上旬,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会同当地环保部门摸排线索,对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立案侦查,先后抓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运输车主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6月14日,李某等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4月,佳旺化工公司与长沙市某企业签订生产废水处置协议后,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等人,先后将480余吨含有强酸、重金属的化工废液,非法倾倒至株洲市部分下水道等地。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该废液主要成分为强盐酸,PH值为0.21,内含汞、镉、锌等重金属以及砷,其中,下水道中锌含量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450倍。
  四、山东省邹平县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3月上旬,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移送线索,及时侦破了邹平县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5月25日,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运输车主李某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12月,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将该公司提炼赤泥(铝土矿被提炼氧化铝后剩余的废渣,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后的2万余吨红色渣土,分400余车运输至淄博市某公司填埋平整工程。经环保部门对填埋平整工程内的红色积水取样检测,总砷浓度超标6.38倍,确定为有毒物质。另查明,刘某还将部分红色渣土运往当地的一些窑厂、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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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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