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敲定

2013年05月28日 16:10 39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敲定
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国家发改委《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获国务院批复转发。工作重点圈定为: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领域。
  在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域,《意见》指出,财税体制改革将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金融体制改革将推进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将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原则,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和规范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和合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加强大气、水、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排污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调研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同时,《意见》还对已经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提出要求,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力求年内取得新的进展。
  《意见》要求,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处理好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有效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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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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