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部委重要政策消息速递
2013年04月18日 11:14 1769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重点新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定于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在全国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通知指出将全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50家、300家以内(分省控制目标另行下达),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环保产品,切实加强产品流向、包装、标志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黑火药和引火线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或案件发生。
通知指出,在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在认真调研本地区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现状及需求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布局规划,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过剩生产能力。黑火药生产企业设计产能原则上不低于1500吨/年;专门生产爆竹引火线的企业,设计产能原则上不低于15000万米/年;专门生产烟花引火线的企业,设计产能原则上不低于6000万米/年;同时生产爆竹和烟花引火线的企业,设计产能原则上爆竹引火线不低于15000万米/年或烟花引火线不低于6000万米/年;自用引火线生产企业与本企业需求数量相匹配。原则上不再新建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