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天然气接连涨价 价改窗口或二季度开启

2013年04月10日 9:29 12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继长春、邯郸、无锡上调天然气价格之后,4月9日下午天津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提出当地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20元调整到2.40元,上调幅度为9.1%,而苏州和南通的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也分别拟涨12.7%、15%。
  3月25日,有媒体称,从4月起,国内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至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一石激起千层浪。受此消息影响,全国各地,特别是西安、哈尔滨等地掀起了一轮“抢气”的热潮。尽管发改委价格司3月27日明确表示“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但地方的涨价冲动并没有停止。
  长春、无锡、邯郸在4月1日率先提价。长春天然气价格涨幅达到40%,无锡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涨13.6%,并首次实行阶梯式气价。邯郸更是根据两年前的听证会将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了0.2元/立方米。紧随其后,天津在4月9日召开天然气听证会,提出津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20元调整到2.40元,上调0.20元,上调幅度9.1%。
  “本市现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6年指定的,本市天然气资源主要靠外埠调入,资源稀缺且需求量大。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居民天然气价格仅相当于等值液化气价格的53%、电力价格的55%至76%。”天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调价。
  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涨价的行列。苏州市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价格拟涨12.7%,调价方案已听证完毕,目前进入到汇总各方面意见并修订的阶段。而计划于4月9日举行南通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虽因故推迟,但根据已公布的方案,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基本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3元,并按照用气量分两档实行阶梯气价。
  “最近的地方涨价将倒逼天然气价改提速。”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如是判断。
  一位改革方案参与者透露,全国天然气价改扩大试点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定价方法仍沿用在两广试点的“市场净回值法”。为了化解终端涨价难题,上下游联动机制和阶梯气价制度将配套逐步推行。二三季度将是推出改革方案的窗口期。
  业内人士认为,除此之外,上游及管输领域的价格改革也应同步推进,着力深化竞争性产业链结构形成的制度安排,开放上游,然后拆分中下游业务,最终形成竞争市场。
  事实上,在天然气涨价的背后是成本倒挂下的亏损不断。据悉,目前进口管道气每立方米亏损1元以上,一些LNG进口项目亏损3元/立方米左右,这从中石油2012年因销售进口天然气及LNG亏损约419亿元上可窥一斑。
  发改委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达28%以上,逼近了国际公认的30%的能源安全警戒线。
  “进口天然气与国内天然气价格差异很大,使得气价与国际接轨的必要性加强。而且,居民用气价格常常是价格改革最困难的一环,随着天然气供热发展,居民用气量会很快加大,因此改革越早越主动。”林伯强认为。
  自2011年12月26日,广东、广西两地启动天然气价改试点以来已一年有余。“在总结两广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几次修改讨论,目前价改试点扩大的方案已经敲定,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定价方法还是采用市场净回值法。不过目前这还只能说是一个过渡方案,算是给市场一个调整和适应的时间。”上述消息人士透露说。按照惯例,每年的一、四季度是用气高峰期,所以二、三季度将是价改推出的较好窗口期。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也指出,价改不等于大规模涨价、立马涨价,价改目的是理顺国内外、上下游天然气的关系,而这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
  为了化解终端涨价难题,上下游传导机制和阶梯气价制度将配套逐步推行。国家发改委在今年两会上明确提到,“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试行居民阶梯气价。”
  事实上,去年8月份江苏南京、无锡、徐州、淮安等多个城市率先出台阶梯气价听证方案,12月湖南长沙、株洲、湘潭等多个城市施行阶梯气价。广东、河北、江西、安徽、吉林等省份也提出今年要逐步推行阶梯气价,并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联动机制,即当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及管输费时,将顺价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无需再次举行听证会。
  “有些地方政府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但需要有全国性的改革方案,包括门站气价形成机制、终端气价传导机制与阶梯气价制度的整体配套。这可能也需要一些时间。”林伯强表示。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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