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新规解读:优化央企航向
2013年03月29日 9:43 7899次浏览 来源: 国企 分类: 重点新闻
央企负责人考核新规,进一步增强了业绩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意在推动央企更好地落实“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
2012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并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这是国资委在2010年引入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后对央企负责人指挥棒的新一轮修订。
考核指挥棒必须顺应形势变化,从而带领央企集体转向。国务院国资委选择此时修订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规定,充分说明事关央企发展的一些要素已经出现重大变化。
天强管理顾问总经理祝波善对《国企》记者表示,过去那种简单追求规模、追求收入增长的发展路径,客观上看再也走不下去了,必须进行相应调整。
与调整相对应的是阵阵寒意。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持续发酵,未来一段时期宏观经济不确定、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央企保增长、提效益的任务十分艰巨。
减速后的中央企业,现在不得不正视多年来被快速发展掩盖的弊病。
国务院国资委的诊断是:尽管中央企业资产、收入规模较大,资产使用效率、营利能力、价值创造能力等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中央企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还不足,大部分企业没有自主品牌和与跨国公司一决高下的技术优势;国际化经营程度普遍较低,相当一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条件。中央企业迫切需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有两个目的:要有利于中央企业的转型升级;要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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