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部委重要政策消息速递

2013年03月15日 18:41 126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四部委完善石脑油等消费税退税政策

  财政部网站15日消息,为规范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政策,财政部、央行、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的成品油消费税退税政策作出调整。
  财政部指出,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进口消费税纳税地海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使用企业仅以国产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使用企业既购进国产油品又购进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的,应分别核算国产与进口油品的购进量及其用于生产化工产品的实际耗用量,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完善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政策,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 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中的成品油消费税退税政策调整如下:
  一、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油品)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以下简称化工产品)的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进口消费税纳税地海关(以下简称海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以下简称退税)。
  办理退税时,海关根据使用企业生产化工产品实际耗用的油品数量核定应退税金额,开具收入退还书,使用“进口成品油消费税退税”科目(101020221)退税。
  二、使用企业仅以国产油品生产化工产品,向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办理退税时,税务机关根据使用企业生产化工产品实际耗用的油品数量核定应退税金额,开具收入退还书,使用“成品油消费税退税”科目(101020121)退税。
  三、使用企业既购进国产油品又购进进口油品生产化工产品的,应分别核算国产与进口油品的购进量及其用于生产化工产品的实际耗用量,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退税资料进行审核。对国产油品退税,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办理。对进口油品退税,税务机关出具初审意见,连同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专用缴款书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送交海关复审。海关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办理。
  使用企业未分别核算国产与进口油品的购进量和实际耗用量的,不予办理退税。
  四、税务机关和海关应向相关国库部门提供收入退还书,后附退税审批表、退税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国库部门经审核无误后,从相应预算科目中退付税款给申请企业。
  五、税务机关和海关应加强合作,及时交换与退税相关的信息。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财税〔2011〕87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税务机关此前已办理退税的,不予调整。未办理退税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1日

  
住建部长称新“国五条”坚决执行 房价会按调控走

  据京华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昨天表示,要坚决执行“二手房”出售征20%所得税的政策,执行当中如有问题再完善。姜伟新还表示,相信今年房价会按照调控趋势走。
  “20%的收税对房价的影响这两天好像已经显现出来,有些地方房价上涨,您怎么看这个政策的影响?”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昨天在人民大会堂被记者“拦截”提问。
  姜伟新连用两个“坚决”回应这一问题,表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国五条”一定要坚决执行下去,执行过程当中效果会逐步显现出来。
  新“国五条”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连日来引发广泛关注,有专家提议暂缓执行,对此姜伟新昨天明确表示:“肯定要坚决执行,执行当中有些什么问题再完善。”
  针对“今年是否能控制住房价涨幅”的提问,姜伟新用一句“我相信会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调控趋势走的”,给出肯定答案。
  姜伟新还表示,支持郑州推行保障房“三房合一”、只租不卖,这一举措符合中央政策。对于是否“鼓励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追问,姜伟新表示,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设、分配保障房,并强调今年将按原定任务继续推进保障房,在分配环节采取一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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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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