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所有煤矿6月底须建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2013年02月07日 11:15 155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昨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提出,所有煤矿必须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根据此前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上述系统以及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据悉,由于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投入大、相关行业标准尚未出台等原因,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我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推进最慢的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时限倒排工期,把任务、措施和进度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
  通知提出,各相关方需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优先建设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优先选择专用钻孔、专用管路供氧(风)等方式,为避险人员提供可靠的生存保障。
  此外,通知表示,对于采用井下压风管路作为避难硐室专用管路供风的,应当对压风系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灾变时压风系统被破坏。
  民族证券分析报告认为,近期安全事故频发,预计各地将加大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预计各地国有大型煤矿也将成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未来政府对煤炭行业的干预将主要体现在安全监管上。据悉,当前有诸多上市公司涉及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或有望从中受益。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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