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台解决赣南苏区矿产资源环境问题
2012年12月19日 11:4 6205次浏览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王颖春
近日,环保部出台有关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据了解,环保部实施意见中提出,从赣南苏区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看,矿产资源开发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量大面广,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水平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环境保护,就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意见指出,要要加大赣江、东江、抚河、闽江、九龙江源头保护力度,推进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井冈山、九连山、齐云山、赣江源等南岭山脉、武夷山脉、罗霄山脉区域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将东江源、赣江源、抚河源、闽江源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促进改善流域源头生态环境质量,研究建立东江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
在环境科技方面,要在赣州、梅州等城市建立稀土、钨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加大对稀土、钨开采与冶炼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湖库水体生态恢复等领域科研工作,加快推广应用矿山综合开发和污染治理先进适用技术。
到2015年,赣南苏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重金属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市、县级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善的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应急物质储备、应急监测设备等能力建设,提升重金属等污染监测预警水平和应急应对能力。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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