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工业60年大事记

2009年09月24日 8:38 109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1】1949年8月4日湖南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原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第二区特种矿产管理处,为恢复和发展湖南有色金属工业,在长沙成立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工业部驻湖南办事处。主任:许兴,副主任:黄少华、王雨果。
  【2】1950年3月2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湖南分局(简称:金湘分局)在长沙成立,局长:许兴。
  【3】1952年12月,撤销中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湖南分局,成立重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中南有色分局,设于长沙。
  【4】1955年3月,列为《一五》期间国家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株洲硬质合金厂破土动工。由于有苏联的成套技术装备和苏联专家的直接指导,加上建厂过程中精心组织,一边抓土建、安装,一边进行生产准备,仅三年零一个月时间就建成投产,被誉为国内按科学规律建厂的范例。
  【5】1958年1月2日,湖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成立,由冶金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
  【6】1958年7月,冶金部将湖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下放省管,并接管原省重工业厅管辖的钢铁企业及地方小有色企业,成立湖南省冶金工业局。
  【7】1960年3月31日,中共湖南省委决定在原冶金工业局基础上成立省冶金工业厅。
  【8】1964年8月1日,中央批准成立湖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与省冶金工业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9】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湖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共有200多项科技成果获奖。
  【10】1984年7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以(84)中色计字第992号文向国家经济委员会报告,国家经济委员会于1984年8月7日以经体[1984]603号文批复,正式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长沙公司,并确立长沙公司为厅(局)级、产销结合、工贸一体的经济实体,负责管理总公司在湖南省的24家直属企事业单位。这24家企事业单位是:水口山矿务局、锡矿山矿务局、桃林铅锌矿、潘家冲铅锌矿、汝城钨矿、川口钨矿、柿竹园有色金属矿、黄沙坪铅锌矿、宝山铅锌银矿、瑶岗仙钨矿、湘东钨矿、香花岭锡矿、新晃汞矿、株洲硬质合金厂、株洲冶炼厂、湘乡铝厂、株洲选矿药剂厂、长沙半导体材料厂、桃江稀土冶炼厂、衡阳冶金汽修厂、湖南冶金研究所、湖南防护防治研究所、湖南稀土冶金研究所、冷水江技校。协助总公司管理长沙矿山研究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长沙勘察设计院、中国有色第二十三冶建设公司、湖南有色地质勘探公司、衡阳冶金机械厂等6个单位,同时,对湖南省地方有色金属工业进行扶植与指导。
  【11】1984年8月29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长沙公司在湖南宾馆召开成立大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董事长茅林、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喻海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民出席大会并致辞。
  【12】1985年4月25日,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决定,经湖南省科协审批,湖南有色金属学会正式成立,并在株洲召开成立大会。
  【13】1989年1月17日,陈邦柱副省长在新华社《内部参考》第3期上刊登的“湖南省几个矿区矿产资源乱采乱挖实地见闻”一文上批示:“问题确实严重,请向德武同志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14】1991年3月13日,江泽民总书记到株洲硬质合金厂视察,听取了王君笃厂长的汇报,先后察看了三分厂喷雾干燥生产流程、挤压工序、烧结工序等,并在株洲市召开了有株洲冶炼厂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
  【15】1994年8月23日,日本、俄罗斯、意大利、德国、比利时、加拿大、波兰、美国等8个国家11名专家学者考察瑶岗仙钨矿。
  【16】1998年4月24日,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 (国发[1998]11号)确定: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公司继续管理和协助管理中央在湘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隶属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17】1998年7月7日,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在长沙召开地区公司经理会议。会议肯定了地区公司10多年来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18】1999年1月5日,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所“抗破碎贮氢材料研制”获199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19】1999年2月26日,株洲硬质合金厂“钻石”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这是湖南省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
  【20】1999年8月,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成立。中央在湘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分别隶属于这“三大集团公司”。

 

[1][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