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风景区等范围限制矿产勘查开发

2012年11月29日 8:58 53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11月28日,太原市政府发布《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1—2015年)》,今后在天龙山、太山、蒙山等风景区以及晋祠岩溶大泉、兰村岩溶大泉等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将依法限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
  近年来,太原市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较为重视,截至2010年,共投入资金1.49亿元,对西山一带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治理,治理面积约2.25平方公里。通过这些治理项目,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了环境。比如,蒙山大佛景区从开园至今累计接待游客达120余万人次,极大地带动了周边村民的就业安置和副业发展。
  在此基础上,太原市将加大矿山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山开发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今后,天龙山自然保护核心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核心区、凌井沟自然保护核心区、云顶山自然保护核心区等区域内,将禁止开展不符合其功能的矿山勘查开发活动。
  太原市将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在税收、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此外,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对于实施恢复治理工程、监测工程不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采矿证年检。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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