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 发展“绿色”再生铅

2012年09月10日 10:44 102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盘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再生铅生产企业执行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协助做好本准入条件的实施工作,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管理。
  早在今年6月份,工信部公布了2012年第一批铅(含再生铅)冶炼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9月6日,工信部公布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第二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中,涉及铜、铅、锌在内的有色金属落后产能共计17.5万吨。
  其中包括铅(含再生铅)冶炼企业3家共计5.65万吨和甘肃4家锌(含再生锌)冶炼企业共计6.5万吨,铅企中有2家在湖南衡阳,另外1家属于四川。同时还公布了第二批铅蓄电池落后产能,其中包括极板126.4万千伏安时和组装94.94万千伏安时,涉及铅蓄电池落后产能企业共计22家,而浙江和四川居多,其中浙江企业7家,四川省独揽14家,还有一家属山西。工信部要求有关省(区、市)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随着国家对有色金属清洁生产重视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和企业开始自力更生。
  日照年底建成亚洲第二大再生铅加工企业,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总投资5亿元、占地273亩的山东新春兴再生资源生产项目已在日照落户。该项目主要以废旧铅酸电池为原料,采用国际领先的设备和工艺,进行铅的回收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铅酸电池30万吨,年产高纯铅、精铅、合金铅20万吨,销售收入40亿元,利税4亿元以上,将成为亚洲第二大再生铅加工企业。
  重庆近日也积极开展铅蓄电池及再生铅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将铅污染物总量指标要求纳入2012年市政府《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或停止生产。截至6月底,原有的47家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仅有12家正常生产。建立健全铅污染监测体系,每两月对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正式启动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
  严格落实铅蓄电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五是市环保局与市质监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情况与铅蓄电池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挂钩。将铅蓄电池及再生铅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区县环保目标任务考核。七是实施信息公开制度。除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在网站或报纸上公布辖区内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的名单、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外,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也必须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铅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团体及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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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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