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矿产资源价格“武汉指数”发布

2012年08月31日 9:35 75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价格政策已出台
  在城市矿产交易所揭牌两个月后,市物价局公布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成交总额10万元以下至1000万元以上共分成5档。
  据悉,成交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收取2%;成交额1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收取1.5%;成交额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收取1%;成交额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收取0.8%;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收取0.5%。
  市物价局表示,该收费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城市矿产交易行为,从政策上支持交易所建成立足武汉、服务湖北、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城市矿产产权交易市场,打造可资全国借鉴的“武汉模式”。
  “武汉模式”还需配套政策
  据调查,武汉市每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超过1000万吨,废旧物资回收总量550余万吨,其中废旧钢铁200万吨、造纸原料120余万吨、废玻璃80余万吨、废有色金属20余万吨、报废汽车1.1万辆。2009年全市回收量为530万吨,回收金额超过200亿元。预计到“十二五”末,武汉再生资源回收量将达到750万吨。
  实际上,武汉市目前超过90%的企业废弃物收购均由个体户完成,收购秩序混乱,回收效率低,影响市容环境。由于供需信息不对称,一些废弃资源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挖掘利用。
  武汉作为“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和龙头,将工业废弃资源、社会再生资源以及城市其他可再利用资源纳入交易范围,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可以有效推动武汉资源循环利用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缓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同时还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交易所负责人表示,企业出于对成本的担忧,以及其原有的处理方式和各种关系的处理,都让城市矿产流转工作面临现实的难处。“我们是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平台,企业只需要花较少的会费和手续费就会给企业带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益,但要企业认识到这一点,改变原有的习惯按市场化处置交易,还需要一个过程。”
  针对国内再生资源利用情况的政策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规模小、经营分散、机械化程度差、缺乏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通过平台发掘市场价值,必须要有配套政策给予支持。
  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度,凡经过工商注册登记,具有良好资信,在交易所注册并经过交易所审核通过,在交易所从事信息发布与交易活动的企业、中介机构、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协会等独立法人即为交易所会员。
  交易流程为有转让意向的会员填写《城市矿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交易所向通过审核的转让方出具《城市矿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信息发布。有购买意向的会员进行报名登记,竞价系统确定买受人后,组织签订《城市矿产交易合同》,经过价款结算、缴纳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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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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