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厉措施” 偿还重金属污染毒债

2012年03月29日 17:27 18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金属污染现状


  以铅为例,我国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国家,然而近十年来我国铅冶炼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技术装备落后问题非常突出。
  近日,农业部一项针对全国污水灌溉区的调查显示,在约140万公顷的受调查污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灌区面积的64.8%。这一触目惊心的数据,多少为一段时间以来频频爆发的“镉米”、“重金属蔬菜”新闻提供了一种解释。当前重金属污染呈现出的由点到面、由工业向农业、由水体向土壤甚至食品转移的态势,从看似遥远的工业排污口,悄悄地转移到人们的米柜和菜篮。
  环保部门近日再次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九部门表示,要以“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这样的决心和力度值得肯定,与此同时,对 “治污”的方式和思路进行反思,将更有助于“偿还毒债”工作的开展。
  首先,应下大力气合理规划涉重金属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预防健康风险”的思路,将产业规划与人群健康、城乡规划合理结合。2011年的专项行动排查了1962家铅蓄电池企业,关停了全国81%的铅蓄电池企业,但是应该看到,关停小企业、淘汰落实工艺和设备是“修”与“改”的工作;但是与此同时,也应该强调“防”和“治”的工作。对高污染企业,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在规划企业布局时加强环保的科学论证,并加强监督执行工作。同时,涉重金属行业也需要尽快完成从规模扩张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以铅为例,我国是世界上铅产量最大的国家,然而近十年来我国铅冶炼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技术装备落后问题非常突出。
  其次,长久以来重金属污染整治的实践已经证明,只盯污染末端的“排污口”,是不能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更不能大幅削减污染物的。2011年云南曲靖发生的大型铬污染事件,即是企业违规大量倾倒、丢弃生产废料铬渣的恶果。此外,生产原料和废渣在运输过程中的扬散流失、作业中铅等重金属及氧化物在周边环境中的沉积、工人的作业安全等,均会对工厂周边的人群健康产生影响。除进一步盯紧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之外,还需要对涉重金属企业建立“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防控体系,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实现达标排放与清洁生产,还需要对整个生命周期内重金属的去向进行统计。
  最后,重金属的污染防治需继续引入公众力量,加强信息公开。在这次九部门联合会议上我们看到,又一批新的涉重企业名单即将公布于众。2011年8月,环保部向公众公开了一份含全国近2000家铅蓄电池企业的名单,是环保部第一次将一种类型的污染企业的全部信息向公众公开,引入公众监督力量,等于借助全社会的眼睛和耳朵盯紧了排污口。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中继续引入公众力量、加强信息公开,是环保部门在这场艰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战中迈出的积极而有标志性的一步。
  五年前,我国环保部门曾经发出这样的警告: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中后期出现的污染公害已经在我国普遍出现,我国已没有继续支持这种增长方式的环境容量。在今天重温这样的当头棒喝,或可起到转换思路、奋发求变的警醒作用。惟有切实改变增长模式,全方位监管染污物,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方可有效清除重金属污染的阴霾,偿还重金属污染的“毒债”。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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