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袁伟霞:全面推进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2012年03月14日 9:26 19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聚焦两会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袁伟霞,对于我国稀土资源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建议。
  袁伟霞表示,首先要规范立法机制,理顺《宪法》和法律的关系。她说:“目前,我国存在的授权立法规定不统一、立法程序不合理等,制约了稀土保护的立法效率和质量,需要依照宪法对《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单行法中的授权性规定进行修正,使稀土保护的立法权必须统一归属于宪法授权,其他法律法规不能独立于宪法之外。”
  其次,要制定出台《特种矿产资源保护法》,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原则,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以及国土部颁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关于稀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督方面的内容,在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中有所体现,细化保护范围,使开发和利用纳入统一法制化轨道。
  同时,需要完善地方性法规,建立稀土资源战略储备,各地方立法机关要深入进行实际调查,掌握稀土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对稀土行业发展前景进行科学预测,统一立法主体、立法内容和立法程序,规定详细的专项配套产业管理条例,形成稀土产业立法体系,促使企业改善稀土冶炼方法,采用先进冶炼工艺,开发下游产品,提高出口价格,保障有效利用,积极打造我国稀土资源的战略储备。
  袁伟霞特别建议,在内蒙古包头建立国家级稀土资源储备库,加强对资源资源的收储,以保护和调节资源价格、抵御外界风险,应开展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机制,注重上下游产业的联动,确保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保持稀土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为进一步管理和遏制稀土资源无序开采、廉价出口,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目前仍存在稀土资源廉价流失、开采混乱、环境破坏严重、稀土产业发展失序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稀土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削减了稀土行业的循环优势,对资源保护和国家战略安全不利。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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