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污染事件 原来河池市长什么都明白

2012年02月03日 15:5 25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网民说是   作者: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爆发16天后,广西河池市长向公众鞠躬道歉。他不仅是为发生了这种突发事件,给民众带来不便,还为政府职能部门未能履行监管职责,为污染企业在当地遍地开花的发展方式而道歉。看起来,河池市长什么都明白。
  但是,从目前传出的信息看,当地官员还缺乏应有的自省意识。此前有媒体质疑当地在信息发不上存在滞后,15日发现污染现象,18日才对外公布。对此质疑,当地现在极力否认,称这三天是用于检测。这样的辩驳看似有理,其实有些狡辩。对于大范围污染这样影响范围较大的事件,理应第一时间通报,掌握多少信息就对外公布多少。如果都要等当地检测、调查确切再通报,谣言早就满天飞了。
  实际上,虽然已有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刑拘,但确切的污染源至今还未能确定。可以说,找不到确切的污染源,监管部门就是最大的“污染源”。诸如嫌疑企业作案隐蔽,地理条件复杂等,都是不值得辩驳的借口。有媒体报道,龙江河十年间每至元旦前后,总有一股黑黄色的水来到这里。但当地官员均称“不知道”。这“不知道”的背后,岂能没有渎职失职问题?如果这十年间,职能部门不是坐以待毙,又怎会有这一次的镉污染大爆发?广西检察院现已要求检方介入镉污染渎职犯罪调查,希望能给民众一个负责的交代。
  污染的危害人尽皆知,从河池市长的道歉也可见,官员并非不知道问题症结所在。客观而言,边污染边发展的病态逻辑,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彻底更改。正如污染龙江河十年的源头不可能一朝查清。河池固然需要尽快控制局势,给民众一个解释,但是万不能推出两个嫌疑企业为挡箭牌,就把更广泛、更深层次的污染源遮掩过去。
  藏匿在河池境内的污染源,毒害的不止是当地,还有下游的柳州等境内的民众;而普遍的监管不力这个“污染源”,毒害的则可能是神州大地。某种程度上,后一个“污染源”,才是龙江河镉污染真正的污染源。刑法已有规定,负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需担刑责。但现实真正追究的,鲜有听闻。这样的问责力度,如何能根除“污染源”呢?
  像河池市长这样,什么都“明白”的官员想必不在少数,但可惜的是,只是嘴上明白,心里明白。为了升迁而坐视污染的官员们,你们以为自己可以升迁到另一个星球去,同时还能让全家鸡犬升天吗?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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