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确定天然气价改试点地区门站价格分三步

2011年12月28日 8:41 18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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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答记者问,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确定试点地区的门站价格,分三个步骤:
  首先,选择计价基准点。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其次,计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这样做有利于保持天然气的价格优势,鼓励用户合理使用天然气。
  第三,确定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广东、广西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
  而对于为什么选择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核心是要反映市场需求的约束作用。根据国际经验,一般把天然气集散地或主销区作为计价基准点。
  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京津唐、西南、珠三角等多个天然气消费中心,其中长三角地区多管道、多气源汇集的特点最为明显,上海尤为典型。从供应结构看,上海既是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川气东送等重要管道天然气的交汇中心,又接收东海气,还大量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从需求方面看,上海是全国重要的天然气消费市场。因此,选择上海市场作为计算门站价格的计价基准点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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