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高煤炭准入门槛

2011年09月16日 9:59 17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宣布将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准入门槛,按照新制定的矿业开发准入标准,今后褐煤开发井工矿的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露天煤矿的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500万吨;其他煤种的井工矿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矿井的煤炭资源平均回采率不得低于70%。另外,内蒙古还将加大对现有矿山的整合重组力度。力争在2012年底前,使年生产规模在45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退出市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将由自治区统一部署,到2013年底全自治区的地方煤炭生产企业数量要控制在80户至100户。
  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表示,从目前的形势看,重组门槛越是提高,民营煤企的优势就越小。“与最初制定的120万吨标准相比,如今的300万吨、500万吨标准,内蒙古的伊泰等大型民企承担起来会吃力不少,更不用说众多小企业。”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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