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直投将正式全面启动

2011年08月24日 9:55 19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昨日,商务部发布《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自去年开始以个案试点方式审批的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将正式全面启动,中国在资本项目开放上又将走出重要一步。
  上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港时,宣布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方式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香港企业以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FDI)、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范围至全国等一系列措施。话音刚落,昨日商务部旋即出台跨境人民币直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至8月31日。
  商务部明确指出,所谓“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人民币依法来华开展直接投资活动。境外合法获得人民币是指:外国投资者在境外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币;外资从中国境内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获取并汇出境外人民币利润及转股、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人民币。
  《征求意见稿》规定,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或偿还国内外贷款。同时,要求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且属于以下情形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经审批机关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在外商投资审批管理系统中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础信息表”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填写《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情况表》,报商务部审核。
  对于以下情形的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需要报商务部审核:人民币出资金额达3亿元人民币或以上;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信贷及拍卖等行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水泥、钢铁、电解铝、造船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
  汇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认为,推出人民币FDI和人民币QFII扩大了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利于香港持续发展人民币境外主市场。汇丰银行(中国)国际业务总监慕华泰此前表示,最近宣布的一系列人民币业务相关的新措施是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的重要一大步,使得人民币国际化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企业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同时,为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资本市场打开了一条重要的渠道,完成了人民币全球流通的完整路径,对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有很好的提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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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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