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售假曝光 药监局“主持”私了
2011年07月15日 9:34 1984次浏览 来源: 新京报 分类: 企业舆情
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称打假人要求在“私了协议”盖公章,该局被打假人“下套”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报道,“职业药品打假人”高敬德来杭州打假,一份与药店的“私了协议”上,竟然出现药监部门的公章。打假人认为,执法部门有“猫腻”;而药监局则表示,自己被“下套”了。
药监局约打假人“了结”
高敬德,“全国职业药品打假第一人”,从2003年开始辗转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进行药品打假。最近,因为一起假药案,他再次来到杭州,与杭州市药监部门打起了交道。
高敬德说,被他举报的江干区神龙保健用品商店“买通”了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要跟他“私了”。
据高敬德介绍,江干区药监局5月15日曾经打电话让他到药监局协商,跟卖家做一次性了结。6月23日,药监局将高敬德叫来,签署了“协商意见”,意见全部是由药监局起草,并盖了章。
据高敬德出示的“协商意见”原件,记者发现,在协议最后除了双方的签字外,的确有“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干分局”的红色公章,时间是2011年6月23日。
高敬德说,这是当天药监部门通知他们一起,去药监局协商签订的,当时有江干分局的工作人员在场,签名后他们加盖了公章。
局长表示“欠考虑”
据江干分局莫清兰局长介绍,2009年11月20日和12月份,药监部门分别去查了两次,当时在“神龙”这一家就查到了价值2万余元的涉假保健品。
“举报人和当事人签协议,为何药监部门要盖公章?”莫清兰的解释是,当时是“神龙”的人来药监局,要求与举报人私了,他们只是做了一个见证。
药监局牵线让举报人和当事人“私了”是否合适?莫清兰表示,当时的确是“欠考虑”,高敬德是职业打假人,药监局被他“下套”了。“当时我觉得不是很合适,也提出过疑问。这是两家的意见,我们就没有太多坚持。原来不盖章的,最后签完了,高敬德提出一定要我们(药监局)盖章。我们没想这么多。”莫清兰说。
■ 调查
假药被举报两年仍在售
据莫清兰介绍,“神龙”的案件至今还在办理当中。药监局曾向产品生产地的相关部门发函核实,但是一直没有回音,因此一直没有结案。
莫清兰说,高敬德举报以后,由于不是“药”字号,职能不是很清楚,不明确产品到底是什么,因此药监局需要去核实。这个过程做得时间比较长。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2年前被举报的这些假药,在神龙保健品商店所处的杭州市天城路上至今仍有销售。
“为何被打假的保健品,还在明目张胆地销售呢?”对记者的疑问,莫清兰表示,保健品的监管有难度,就像城乡接合部的非法诊所一样,检查人员一来,都闭门歇业,检查人员一走,又开始开张揽客。
据了解,保健品店往往只要一张工商营业执照就能做生意,目前“食品安全法”仅仅针对食品,对于保健品却没有相关的管理法律。
责任编辑:张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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