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矿业权交易将有据可依

2011年06月09日 9:33 456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规范天津市矿业权交易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日前天津市出台实施了《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矿业权交易是指出让矿业权和转让矿业权的行为。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申请在先、协议等方式,依法向矿业权申请人授予矿业权的行为。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的监管部门和交易机构、确定矿业权受让人资格、规定矿业权招拍挂程序、申请在先、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须公开、确定矿业权转让程序和矿业权交易合同内容,以及矿业权交易过程中的中止、终止和禁止行为。
  据介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为本市矿业权交易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矿业权交易的过程和结果,查处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矿业权交易活动应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天津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市指定的矿业权交易机构,负责矿业权出让和转让的相关服务。根据《办法》规定,矿业权交易机构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并建立网上监督系统。
  据了解,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按以下列程序进行:(一)市国土房管局委托交易机构,编制出让文件;(二)在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交易机构的交易大厅发布出让公告(对拟出让的矿业权做出风险提示,明确竞买人、投标人的准入条件);(三)矿业权交易机构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复核申请受让人资格;(四)矿业权交易机构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五)确认交易结果;(六)在矿业权交易机构、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公示交易结果;公示的内容:中标人或竞得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等。(七)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登记手续。受让人持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价款,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八)市国土房管局、交易机构在10日内将矿业权出让结果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有异议的意见和信息,市国土房管局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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