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拷问城管制度

2011年05月27日 15:5 22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网民说是

  那把小刀本来是用来割香肠的,2009年5月16日,33岁的小贩夏俊峰用它刺死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最新消息传来,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这起悲剧放在不长却复杂的城管史中,多么熟悉——2006年北京无证摊贩崔英杰刺死海淀区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一案,与此案极其相似:相同的原因,相同的情节,相同的结果,甚至连凶器都相同——都是香肠刀!不同的是,崔英杰最终被判死缓。再往前追溯,相关悲剧的情节中,不只有摊贩刺死城管队员,还有城管队员打死摊贩,甚至打死建筑公司总经理——2008年初,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因用手机录下城管执法情景,惨遭城管队员群殴致死。
  悲剧一起又一起,令人错愕而黯然,原因究竟在哪?针对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沈河区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感叹,“他们都是制度的牺牲品”。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诚哉斯言!
  毋庸回避的是,当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现象,一重,即承担的任务繁重,城管动不动就被推到一线,大大小小许多事情都交给城管;一大,即手中的权力多,城管到底有多少权力,又有多大自由裁量权?很难说得清。有人粗略统计,城管执法覆盖13个领域: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等,拥有三百多项职权,有城管队员甚至自称,只要没人管的事儿民众就会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务重,另一方面是权力大,这是城管气势汹汹、怒向摊贩的主要原因。
  不少城管队员原本出身社会底层、基层,甚至也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群体。有的城管队员本来也是摊贩,但摇身一变为城管后,不多久便暴戾而傲慢起来,对昔日的摊贩吆五喝六、拳脚相加,这种“制度化生存”委实耐人寻味。
  当前诸多因城管执法引发的悲剧,往往源于体制积弊。诚如学者所言,如果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就会有两种极端结果,城管要么暴力执法,要么不作为。而在当前语境中,惟一可行的路径就是约束城管权力,从制度上保证城管执法时“循规蹈矩”,保持克制。
  犹记得,湖北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事件发生后,坊间情绪激烈。有网民追问:孙志刚死了,用生命让我们反思了城市收容制度;魏文华死了,用鲜血让我们拷问着城管制度。相关制度不能变革,类似魏文华案、夏俊峰案的悲剧,还会在公众视线内一再发生。
  江苏南京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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