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矿业权步入“市场化”轨道

2011年05月25日 10:54 53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321万元,第三次……1号标的最后成交价321万元。”经过18轮激烈竞价,从141万元加价至321万元,随着拍卖师一锤落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哈提铁矿预查最终由乌鲁木齐大北方工贸有限公司竞得。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4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首批探矿权挂牌出让现场的一幕。此次6个探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标志着新疆矿业权走向市场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建立矿业权有形市场
  今年3月30日,一个新生事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成为新疆承办矿业权交易及相关业务的专门性机构。它既是全区矿业权交易的中心平台,又是市场交易信息的集散中心和市场交易的指导中心。
  时隔近一个月,2011年首批探矿权挂牌出让就在该中心举行。新疆近40家企业纷纷赶来咨询或参与竞买。首批探矿权挂牌出让最终成交探矿权5个,成交价款共计829万元。
  “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新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迈向了新的起点,必将对进一步加强新疆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权公开、公正、有序、规范地流转,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国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及从源头治理腐败产生等方面产生重要作用。”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选定矿业权交易服务大厅建设地址,建设一个设备先进、环境整洁、服务周到、交易便捷的交易平台,能够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活跃矿业权出让转让市场,提高交易效益,使矿业权出让转让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目前,新疆正全面推开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据了解,吐鲁番、哈密两地区此前已成立了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自2005年至今,哈密地区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受当地国土局的委托,已累计完成探采矿权招、拍、挂项目近80个。全疆10个地州市已制定出矿业权交易机构的筹建方案。为建立完善矿业权市场管理机制,新疆将出台《自治区矿业权交易中心规则(试行)》《自治区矿业权出让转让流程》《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合同样本等文件、文本。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表示,今年10月1日前,新疆将完成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建立。


  今后矿业权都要招拍挂
  “今后,凡新设矿业权,除按有关规定以申请在先方式和以协议出让矿业权之外,都将按市场需求,有计划地采用‘招拍挂’等竞争方式进行出让。”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薄志平在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揭牌仪式上说。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疆地质勘查投入力度加大以及国际能源市场升温,新疆“三山两盆”间蕴藏的丰富能源和矿产资源吸引了各方资金。强劲的投资热潮,尤其是众多国企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热捧,使得新疆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矿业权交易宗数、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矿业权市场建设不断提速。
  虽然新疆已在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但总体来看当前许多方面需要完善和规范。如: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不够规范,权属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建立的矿业权有形市场存在体制不顺、规则不一、监管不严等问题;权力寻租现象依然存在。
  早在2004年,新疆就叫停了二、三类矿产的采矿权行政审批,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规定必须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然后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去年3月,自治区确定了首批11个重点整合矿区,重点整合不规范的小矿、技术规模不达标的矿山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矿权纠纷、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这一切,为规范采矿权出让行为、建设矿业权有形市场创造了条件。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矿业权走向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然而,它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前进。
  专家认为,矿业权交易有形市场要真正起到规范矿业权市场,实现资源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用,必须实施“监管、运行、经纪”三层分立而又相互制约的交易体系。
  其中,运行层主要由各矿业权交易机构来负责。应当允许矿业权交易机构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来运行,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司体制,但前提是这些机构必须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批准设立的,要规范运行。矿业权交易机构的运行则可以借鉴证券、期货、产权等其他交易市场的做法,确保交易机制本身的相对独立。专家建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矿业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时,应设立经纪层,由矿业权经纪代理机构来进行项目运作。而矿业权交易机构,主要对经纪方提供的各项交易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当前,新疆要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减少或取消政府部门对矿业权的行政审批授予,规范交易行为。“一句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今后自治区将严格矿业权审批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和制度,继续加大矿业权审批监管力度。同时,加强矿业权市场制度建设,完善细化矿业权出让程序,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的矿业权出让方式。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