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后税率最高为10% 全国推广或推迟
2011年05月05日 9:39 5217次浏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类: 相关新闻
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
除了油气外,煤炭也是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标的。在去年7月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资源税改革范围将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改革品种则增加煤炭一项。
而根据该次会后的普遍看法,煤炭资源税也将和油气一样采用从价计征方式,意味着煤炭企业的税负将大幅提升。考虑到中国的煤炭资源远多于油气,前者改革的影响也将远甚于后者。
但修订后的《条例》显示,未来煤炭资源税仍按从量定额征收,定额也只是小幅提高,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这与业界原先的预期截然不同。业内人士称,此举或为缓解煤电矛盾。
“煤炭资源税如果这样调意义不大,因为仍然是从量征收。”贺炜告诉本报记者,假设以5%的税率计算,则每吨煤炭的资源税要增加20多元,对中国神华的每股收益影响可达2毛多。但如果按照目前的方案,仅仅定额增加3元的话,则影响小得多。
董秀成则表示,仅仅从税额增加的幅度看也算不小,从5元到8元提高了60%,但毕竟是从量计征,税负不会跟着煤炭涨价而上涨。
另一位行业人士认为,如果煤炭资源税改革最终确实按从量计征的话,则很可能就是出于缓解煤电矛盾的考虑,“当前电力紧张的一大诱因就是煤价过高,资源紧张;而一旦税负过重,则高煤价更容易向下游传导,同时也影响煤炭企业开采的积极性,由此加剧电力紧张。”
“当初之所以资源税试点从油气开始,不涉及煤炭,也是出于鼓励新疆煤炭资源勘探和生产的考虑。”国信证券一位分析师对此解释说。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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