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法》草案有望年底征求意见

2011年04月25日 9:9 471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立法内容
  围绕“核安全”进行立法
  关于《原子能法》草案具体内容,相关人员不肯透露。据介绍,《原子能法》中大体将包括铀矿地质的勘察和采冶、核材料的管制、核设施的管理、核技术应用的管理、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核安全的管理、核应急的管理、核损害赔偿的管理以及核进出口管理等。
  “核立法围绕这些,充分体现了核的特点,安全第一。”郑玉辉说,核安全(核的安全使用)、核安保(核的安全保卫,防止非法应用)、核保障(保障核不扩散)是原子能立法的三个重要原则,也被称作3S原则。
  对话·原子能立法研究课题组组长郑玉辉
  《原子能法》不是“核促进法”
  记者:日本核事故发生后,对我国核电发展会带来哪些影响?
  郑玉辉:从目前来看,能够比较大规模取代化石能源,核电还是一个必然选择。即使发生了日本福岛核电事故,这个大的方针不会变,核电还是要发展的,关键就是怎么样更安全地发展,这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应对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充分考虑最坏的情况要怎样。
  记者:我国现在核能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郑玉辉:我国现在关于核能的法律只有一部,即《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另外还有《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此外还有各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
  记者:这么多法律法规,为什么还要出台《原子能法》?
  郑玉辉:部门规章多数是就某一方面急需的管理内容而制定的。现有法规也有空缺的地方,而且不同层级的法律,效力也是不同的,我们现在需要一个顶层的法律,一个核能领域的基本法,来统领这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记者:在工业化中期的中国,很多资源都被赋予了为经济增长服务的使命。有人担心,“原子能法”出台后会变成“核电发展促进法”?
  郑玉辉:“既防范风险,又要促进发展”是《原子能法》的一个原则,但立法的内容中并不会有太多促进原子能发展的条款。原子能事业是国家的一个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它既关系到国防建设,又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律的主要内容,我觉得主要还是怎么来保证核能的安全,就是3S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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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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