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抑制煤化工 收回地方审批权
2011年04月14日 9:49 5524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部分领域禁批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也提出: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等类似的目标。与之相比,《通知》显然更加细化,采取的措施有所升级。
“这次《通知》加强了对项目的审批控制,更加严格了。”王秀江说,“对烯烃项目、煤制油项目、煤制天然气项目设定的门槛不高,但对煤制甲醇和煤制二甲醚项目提出100万吨的要求是很苛刻的。”
但是5年来,对煤制甲醇、二甲醚盲目扩张的控制效果并不理想。王秀江介绍,我国煤制甲醇年产能在3000万吨以上,而国内的需求只有1000多万吨,且每年要从国外进口一部分。这就导致50%以上的煤制甲醇项目空有产能,而没有实际产出。
“控制产能也是一个市场行为,像甲醇、乙二醚等煤化工产品的市场容量太小。盲目建设此类项目后,市场需求跟不上。而且,我国煤制甲醇的成本在现阶段比天然气制甲醇还要高,在市场上缺乏优势。”赵家廉说。
而这也是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的原因之一,其中指出:有的项目盲目上马,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滞后,全国甲醇装置和二甲醚装置大量闲置,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破产倒闭。
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部分行业的调控也有比以往政策宽松的,比如煤制油项目。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而此次将标准降到100万吨。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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