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在秦始皇陵及兵马俑附近开采矿产

2009年07月09日 11:27 41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7日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将举世闻名的秦始皇陵及兵马俑等重要遗产地列为禁止开采任何矿产区。
  根据《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西安市划定8个禁止开采任何矿产区,除蓝田猿人遗址和秦始皇陵及兵马俑等着名的文化遗产地之外,还包括蓝田上台钨、临潼骊山冷水沟、西安泾渭湿地、周至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安区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至老县城省级自然保护区。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地处骊山北麓,而骊山地区盛产珍贵的蓝田玉,这是一种中国开发利用最早的玉种之一,迄今已有4000多年历史,由此骊山地区自古以来的采玉活动一直比较多。
  秦兵马俑博物馆副馆长田静研究员说,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兵马俑附近的开山采石活动曾屡禁不止。这不仅影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且破坏了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任其发展将造成毁灭性破坏,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除了着名的自然保护区和文化遗产地之外,西安市这次出台的《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还规定,对处于其辖区的长安、户县、蓝田、周至等的秦岭北麓海拔1500至2600米区域划定12个限制勘查区,一般矿产不准勘查,特殊矿种经省级国土部门批准后可勘查;对于秦岭北麓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及各种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划定禁止勘查区,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
  西北大学教授王建新说,根据中国已颁布的《文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禁止在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内开采矿产。因此,西安市政府坚决查处在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在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的企业和个人,对切实保护好珍贵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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