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企“走出去”后要有联盟意识

2011年03月23日 9:20 48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年来,我国地勘单位实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在引导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据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统计,我国企业已在67个国家拥有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在从事海外矿业投资的企业中,地勘单位占了76家,占“走出去”企业总数的58%。
  但是,地勘单位“走出去”还面临一系列问题:除了“规模小、布局散、路径窄、水平低”外,恶性竞争问题较为突出。如在赞比亚,各种地勘队伍和企业有70多家,对于登记或购买的矿业权,通常是相互压价后再转让给中资企业,而恶性循环竞争的结果是他国企业渔翁得利。再如在刚果(金)、坦桑尼亚等国,地勘单位和中资企业因为矿业权权属不同,就人为地将一个大的矿产资源地分割成很多小块的矿业权,对做大做强十分不利。
  由于地勘单位本身没有大的资金投入,同时受制于事业单位身份,不能从金融部门融资贷款,从而无法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即便有重大突破,也多以出让多数股份方式在矿产开发中获取少量利益,难以真正实现探采一体化。
  同时,“走出去”存在政治和商业两大风险。由于在国外进行信保的地勘单位很少,缺乏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导致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前不久,27个中国在利比亚企业遭受袭击抢劫,损失重大,这为地勘单位敲响了警钟。
  与上述种种问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有序的机构,将这些在国外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地勘队伍、中资企业和有关机构组织起来。
  对此,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地勘单位在国外的找矿行动运作管理,整合资源要素构建“找矿联盟”,结成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提升项目运作和资本运作层次,降低国外地质工作风险,提高地勘单位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地勘单位、中资企业等以商会、协会等组织形式,积极搭建政府管理部门与地勘单位、矿业企业、金融机构相互联系的桥梁,定期开展一些交流活动,实现资源、信息、利益共享,形成合力。通过地勘单位与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构建起一个投融资、对外合作的大平台,在强有力的各种优势资源支撑下,让双方在更高的科技平台上发展进步,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双赢。
  政府要敢于承担起这个责任。中国企业不缺技术,缺的是联盟意识和能力,有关管理部门要积极构建起这个利益共同体。市场经济讲究专业化分工,以专业化分工带动联盟的发展壮大。一旦地勘企业进行了信保以后,保障风险延伸出来就是融资。信保具有融资功能,可以给买方提供担保,也可以给卖方提供担保。有了信保,银行就可以给地勘企业进行贷款,这样就打通了融资渠道,撬动了银行贷款,带动了共同发展。再以地勘单位出口设备为例,因为地勘单位对商检、海关、国际结算等业务不熟悉,存在设备出关时间长、到达目的地速度慢等问题,影响了国外地质找矿的进度。联盟成员要做自己最擅长的,而把不擅长的交给联盟其他成员如进出口贸易公司来代理,这样就会大大加快设备运出运进的速度。只有利益共同、优势互补,联盟才会持久。联盟的作用增强了,“走出去”地质找矿事业也就做强了。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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