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行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制

2011年03月18日 9:9 1104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2011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矿业权价款评估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对提出申请机构的入围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河南厅规定,完全具备下列条件的矿业权评估单位才能提出申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的单位;机构在河南省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在郑州工作的注册矿权评估师不少于3名,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评估人员组成中须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社会团体专职人员不得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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