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2011年03月08日 8:54 52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铜资讯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10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1年3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五、监事任职资格
  (一)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1年3月18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邰燕冰
  联系电话:010-84427228
  传真:010-8442722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政编码:100029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7日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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