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黑龙江省委建议: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011年02月17日 14:10 36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2月17日消息 民盟黑龙江省委近日调研后建议,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再生资源主要包括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并报废的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在发达国家,垃圾综合回收利用的收益是维持垃圾处理场运行的重要经费来源。民盟黑龙江省委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深入调研,统一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意见;做好长期规划,建成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已经清理了的废品收购站,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不能死灰复燃,出现回潮,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替代和解决办法,尽快解决好可再生资源回收渠道不足的问题;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力度,增加公益性流动车等等。制定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再生资源或物资回收领域,初步形成回收、配送、分拣、精品加工和深加工处理完整的可再生资源回收产业体系。
  此外,民盟黑龙江省委还建议环卫部门或相关企业启动垃圾分类回收工程,能再生的送到相关企业尽量再生,对不能再生的可以在环保的前提下用来燃烧发电;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回收和低碳生活、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利害关系,使百姓了解、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该项活动;推行生活垃圾资源化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在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提高再生资源回收效率,使绝大多数再生资源能进入指定场所进行规范化的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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